第一次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双方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话,双方要先协商好离婚的相关事宜,并签订协议,也就是离婚协议书,以免在离婚之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人都不知道离婚协议书要写些什么内容,那么第一次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接下来诉宁网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第一次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成都出轨调查 离婚协议书内容: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内容至少应包括: (1)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 (3)财产处理; (4)债务处理。 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基础上就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和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所达成的书面文书。 二、离婚协议有用吗 首先,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成都侦探社的财产关系、以及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离婚协议有用。 三、三种无效的离婚协议是什么 1、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因没有意思能力,不发生法律行为之效果意思的效力。法人实施行为能力范围以外的行为,特别是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也不生效力。 2、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意思的形成自由和意思表示自由是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若在意思形成和表示过程中欠缺自由甚至完全不自由,按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则应属无效,不能依照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效力。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是行为人双方共同合谋进行的,以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为目的的民事行为。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第一次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等知识,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要表示清楚双方是自愿离婚,同事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以及债务问题做好处理,签订之后双方就可以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